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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古树砸毁崭新奔驰宾馆遭遇索赔感觉挺冤

2000-12-16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 邓 婷 通讯员 曹 英 韩毅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15日讯一辆新款奔驰轿车因停泊在百年古树下而被意外砸毁,并引起了一桩赔偿案。12月15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车的所有人山西金业物资有限公司起诉要求古树占地范围内的北京和平宾馆有限公司赔偿其购车款人民币168万元或者德国原产奔驰S320·2000款全新轿车一辆,及其它损失18万元。

原告诉称,今年4月21日,公司花168万元购买了奔驰S320新款轿车一辆。5月9日,公司的有关人员因公务入住和平宾馆。13日晚23时许,宾馆负责管护的一棵百年古榆树突然倾倒,正好将停放在树下的奔驰车严重砸损。原告认为被告作为一家承担旅游涉外服务的星级饭店,应依法对其用地范围内的古树负有管护责任,对登记入住的消费者负有保证其财产安全的责任,而和平宾馆对其附属服务设施管理不善,使公司的财产遭受巨大的损害,故提出上述赔偿请求。

和平宾馆则辩解说宾馆门前的停车场是向社会开放的免费停车场,任何一辆车只要服从管理员的指挥,均可将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并自行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及财物。而山西物资公司不听从指挥,强行将车停在树下,也未特别将车交给保安保管,双方之间不存在车辆保管合同关系,所以宾馆不应承担保管责任。其次,倒下的那棵古树与宾馆已相伴48年,从外表上看枝繁叶茂,无濒危迹象。宾馆也经常为之松土、浇水,适时剪枝,可谓恪尽职守。而且事发前一天上午,街道绿化队还专门为古树喷洒农药。因此树倒纯属意外事故,宾馆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据悉,倒下的古树树龄在100—300年之间,树冠庞大,外观繁茂,树干需二人合抱,从外观上难以辨别濒危状态。故而作为城市绿化的主管部门北京市东城区园林局被法院追加为与该案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据查,事发当日,风力为4—5级。

那么“大奔”被砸是因车主擅自停车,还是宾馆对古树管护不当,又或是园林部门未尽职责?法院不日将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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